行业里最常见的上线事故,不是模型答错,而是产品没有编号。开发做完、内测通过、市场部把发布节奏排好,才发现产品详情页上要填的"备案号或上线编号"那一栏是空的。发布日期只能整体后推,而且没人能给出确切的补齐日期。
多数团队把合规安排在"上线前收尾",于是它成了项目里唯一不可压缩、也不可估的环节。换一种处理方式:程序类型决定谁能批,审批环节决定等多久,材料质量决定改几轮。这三件事都是可以在方案阶段算清楚的。
监管侧的解释空间也在收窄。中央网信办 2026 年 7 月通报的"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把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登记义务的 AI 应用列在整治前列,第一阶段累计处置违规网站、应用程序、智能体等 AI 产品 1.4 万余款,整治范围覆盖备案登记、平台安全、数据投毒与内容标识多类问题(通报原文)。"先上线再补"这条路的成本已经变了。
备案、登记、算法备案:三张表,三条链路
被混为一谈的三个动作,受理主体、审批层级和最终产出完全不同。
| 动作 | 触发情形 | 受理与审批 | 产出 |
|---|---|---|---|
| 大模型备案 | 自研基础模型,或对第三方模型做了实质二次开发(继续训练、微调对齐) | 省级网信办初审,报国家网信办复审 | 备案号,中央网信办分批次公告 |
| 大模型登记 | 通过 API 等方式完全调用已备案模型,仅做产品封装 | 市级初审、省级复审,省级网信办办结 | 上线编号,省级公告 |
| 算法备案 | 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生成合成、个性化推送、排序精选、检索过滤、调度决策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 | 算法备案编号,进入可查清单 |
算法备案不是生成式 AI 备案的替代品,它跑在另一套系统上。生成合成类算法本身要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申报,这一步和你走省级登记还是中央备案互不抵扣。推荐引擎这类排序算法上线前怎么过这一关,我们在一篇小程序 AI 客服落地的文章里拆过具体步骤。真实的对应关系只有两种:
- 自研或实质二次开发:算法备案 + 大模型备案,链路最长,涉两级网信部门;
- 只调已备案第三方 API:算法备案 + 大模型登记,全部在省级办结。
规模感也能参照。中央网信办公开发布的已备案信息公告显示,截至 6 月 30 日,累计有 988 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598 款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公告原文)。两个数字的口径不一样:备案按“服务”计,登记按“应用或功能”计,且都是截至 6 月 30 日的累计存量,相除得不出份额,也推不通过率。能确认的只有一点——登记同样是有受理、有公告的正式路径,同样要排期。
什么情况下不触发:自用,以及"视为同一模型"
福建网信网在大模型备案服务专区里把边界写得很直白:完全调用已备案大模型、"继承其内容安全措施,且不再进行二次开发的,视为与调用大模型为同一大模型,无需重复备案;不对外提供服务的自用大模型无需备案"(省级专区原文)。
这两句话足够支撑日常判断。内部知识库问答、内部客服辅助、不对外开放注册的运营工具,通常不触发备案义务。但只要产品对外提供内容生成能力、要上架应用商店、或面向公众开放注册,性质立刻变化。
还有一层几乎所有人都漏掉的:即使你完全用别人的备案,公示义务仍在你自己身上。中央网信办要求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或登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备案号或上线编号"。这不是法务文书,是产品需求:详情页要预留字段,字段值还要随模型版本变更同步更新。
易错的分界线:1000MB 语料与生成方式
省级登记与中央备案之间的分界,目前最清楚的表述来自省级公开规则:
"通过API直接调用第三方已备案大模型或其他方式完全调用已备案大模型,生成方式为纯文本且二次开发训练语料规模小于1000MB,适用省级登记程序。训练语料规模超过1000MB,或生成方式包含图片、音视频等的,适用向中央网信办备案程序。"
三个误读要提前掐掉,它们直接决定你排几个月。
- 1000MB 的口径是"二次开发训练语料规模",不是模型参数量,也不是数据库里存了多少业务数据。拿数据总量去套这个阈值,会把一个登记项目误判成备案项目。
- 生成方式含图片、音视频就升级程序。哪怕语料规模很小,多模态产品仍走中央备案,这一点没有讨价空间。
- "调 API"不等于"没二次开发"。做了持续预训练、指令微调或对齐改造,性质就从登记变成备案,且已提交的材料要重新组织。
各省在材料格式、受理入口、公告节奏上存在差异,正式判定请以属地网信办当期办事指南为准。上述阈值是公开规则的地基,不是全国统一的唯一细则。
大模型备案流程:官方文本给的是环节,不是天数
按省级专区披露的路径,备案要过五道关:
- 省级初审:受理申请并做形式审查;
- 安全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 同步征求意见:送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
- 省委网信办室务会议研究,报省委网信委同意后,报送中央网信部门;
- 中央复审:征求相关部委意见、组织安全测评,通过后分批次发布公告。
登记链路短两环:市级初审、省级复审之后,安全评估与征求意见并行,省级室务会议同意即发上线编号并公告。
这里有两个必须承认的事实:这套流程文本规定的是环节顺序与参与机关,没有规定每一环的工作日;公告还是分批次发布的,技术评审通过后仍要等下一批公告才能查到号。任何"45 个工作日必出号"的说法,本质是把某个窗口的内部节奏说成了公开承诺。
行业文章里流传的各类月数区间,我们这次检索未能在官方页面核到对应的时限规定,因此不建议写进合同。可操作的估法只有按变量算:需要补正的轮次、需征求意见的部门数、公告批次节奏。三个变量里,只有第一个由你的材料质量决定——这也是唯一你能主动压缩的部分。
一句可以用在评审会上的话:材料一次合格的,卡在批次上;材料要改的,卡在往返上。后者才是工期失控的主因。
材料清单,以及真正卡住的地方
提交形式本身就是门槛:纸质盖章原件与扫描电子版需同时提供。技术侧还有一条最容易被忽略——需提供安全测试所需的 API 接口和有效调用代码,接口要稳定并具备一定的并发处理能力。
翻译成工程语言:整个评审期你的模型服务不能停、不能被限流到测不通。对甲方来说,这是一项跨月度的运维承诺,也是报价里经常被漏掉的成本项。
省级专区公开的条目只到"格式与入口"这一层,能查到原文的硬性要求是三项:
- 上线备案表及附件——按样表注明的要求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原文写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 纸质盖章原件及扫描电子版——两者需同时提供;
- 安全测试所需 API 接口——按文档要求提供有效的 API 调用代码,并配合接口适配,确保接口稳定、具备一定的并发处理能力。
填报说明、样表与详细材料清单不在公开页面里,原文要求向属地网信部门申领,建有大模型生态服务站的地市也可线下或电话咨询。语料来源说明、安全评估配合材料这类细项,各地清单口径不一,本次未核到全国统一的公开目录——按属地当期清单准备,比照网上流传的清单逐条凑材料更省返工。
驳回和返工反复出现在三个地方。第一是表单与主体信息对不上:原文要求备案表逐项如实填写,集团立项、子公司签约、域名在第三方名下这类主体不一致,最容易走到补正。第二是语料规模说不清:程序类型本来就以"二次开发训练语料规模"划线,只写"公开数据"而拿不出可追溯的来源与授权链——供应商协议里没写清训练权与数据用途的,基本补不出来,供应商数据协议该怎么审可以对照着改。
第三是接口撑不住安全测试——专区把"确保接口稳定,并具备一定的并发处理能力"写成硬性要求,评审期被限流、测试调不通,是返工里最冤的一类。
把合规排期写进方案与合同
合规是 WBS 里的一行里程碑,不是法务的收尾动作。四个节点值得前移:需求定稿时判程序类型,数据方案定稿时锁语料口径,开发中期并行准备材料,提交前留两周做内部自查。
合同层面有三件事写清楚,事后就不会变成同一场谈判——谁承担等待的成本:
- 上线条件以"取得备案号或上线编号并完成页面公示"为准,而不是以"开发验收通过"为准;
- 顺延事由把审批等待列为双方共担情形,避免被单向认定为交付违约;
- 报价口径按环节计(材料撰写、评估配合、补正轮次),而不是打包成"跑一趟",否则补正越多越亏,双方都没有动力一次做对。
有个副作用值得提前告知业务方:产品页面上的公示字段会随模型版本变化,模型切换成了排期事件,不只是技术事件,多模型并存时的切换预案见模型供应链弹性框架。把这条写进发布检查单,能省掉一次上线回滚。
优码云在 AI 应用交付里把合规节点与开发节点并列排期,先按产品形态判定程序类型,再倒推发布时间。如果你手上正有一个待上线的 AI 应用,可以先做这一步判定:联系我们做一次合规链路评估。
常见问题
只调用第三方已备案模型,还要自己备案吗?
按省级公开规则,纯文本生成、二次开发训练语料小于 1000MB 的走省级登记;语料超 1000MB 或生成方式含图片、音视频的走中央备案。完全不二次开发且继承内容安全措施的,视为与调用模型同一模型,无需重复备案,但公示所用模型名称与备案号的义务仍在。
大模型备案流程到底要多久?
官方流程文本只规定环节与参与机关,未公开承诺工作日,公告还分批发布。可核实的估法是看三个变量:补正轮次、需征求意见的部门数、批次节奏。外部流传的月数区间可以作参考,不宜作合同依据。
算法备案和大模型备案能只做一个吗?
不能互相替代。算法备案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按算法类型申报;生成式 AI 的备案或登记是另一条链路,由网信部门受理。自研或实质二次开发的产品两条都要走。
企业内部自用的 AI 工具需要备案吗?
不对外提供服务的自用模型无需备案。边界在"是否对外提供内容生成服务",以及是否上架、是否开放注册。一旦对外,公示与备案义务同时到来。
上架应用商店前必须准备什么?
可查的备案号或上线编号,以及产品页面的公示位。应用商店审核与网信口径是两道独立关卡,缺一项都会被退回,且退回后的重排期成本通常高于第一次准备的成本。
地方备案补贴能按网上流传的金额做预算吗?
不建议。补贴口径、适用主体与申报窗口以属地当期正式文件为准,不同区、不同年份差异很大。本文不列具体金额,是因为本次检索未核到可对应的官方原文——按未核实数字做预算,风险大于收益。
